瀏覽單個文章
lowyield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5
引用:
作者acetyII
在我看來人家本來就有管轄權

反而是台灣政治介入司法,立委強迫要將人拉回來審

有一點還是很好奇


如果受害者都是大陸人,最後若是大陸提供卷宗可以將這些人定罪嗎?


還是要將證人傳喚到台灣做筆錄?

至少肯亞這件事對面肯定管轄權比我們大,人家肯亞發言人就說了從哪飛過來的就送回哪裡去...不就拿台胞證從大陸飛過去的?
     
      
舊 2016-04-16, 02:28 PM #65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owyield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