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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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cetyII
在我看來人家本來就有管轄權
反而是台灣政治介入司法,立委強迫要將人拉回來審
有一點還是很好奇
如果受害者都是大陸人,最後若是大陸提供卷宗可以將這些人定罪嗎?
還是要將證人傳喚到台灣做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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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在當地犯法當然受到當地法律約束
若是本刑三年以上的回來還要予以追究
假設那邊判15年我們這邊判16年那邊關滿回來一下飛機還要去監獄蹲一年才能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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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這個是以前刑法學的
不過經過了幾年人生
我覺得這比較像是寫好玩的
台灣政府執行起來很虛(涉外的話台灣國際地位嚴重不足)
之前有一個女外交官員在國外被殺害後來也是某立委說要凍結對該國補助對方才肯讓我們派刑事鑑識相關人員過去協助調查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ingnews/1482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