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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ety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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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598
引用:
作者暴君T-103
沒有法源的根據就不能執法,這是很基本的法治精神

沒有法源根據而執行強制權,那就不叫執法,叫做政治操作

但看起來還蠻多人對於政治可以介入司法抱持著很樂觀的態度,不知道為什麼對政治這麼信心?

政治力介入司法的正當運作是很嚴重的事情,違反法治國家權力分立的原則,走向獨裁的回頭路

可是大家還看的那麼開心,難怪有錢人都判無罪了,對政治力介入司法運作這件事毫無警覺性

今天政治力可以介入司法隨意綁人,明天就可以介入司法判決有錢人無罪。



在我看來人家本來就有管轄權

反而是台灣政治介入司法,立委強迫要將人拉回來審

有一點還是很好奇


如果受害者都是大陸人,最後若是大陸提供卷宗可以將這些人定罪嗎?


還是要將證人傳喚到台灣做筆錄?
舊 2016-04-16, 01:37 PM #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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