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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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tone Crab
你這樣講也有幾分道理,
可是當你要允許政府選擇性瀆職的時候,
允許政府決定這個國民是人渣死了活該,
那個國民是繳稅大戶非救不可,
那個國民是死老百姓救不救沒差,
此例一開後果會是什麼?
就祈禱自己在國外遇上麻煩的時候不會被政府給捨棄吧.
也許還有幾個人給極權國家抓住了會上電視說對不起我給政府添麻煩了,不要來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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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大戶跟該不該救,民眾與國際上一樣有眼睛在看,不是一兩句話就能帶過
真太過分,流血示威都行,但是? 舉國之力救詐騙犯? 對不起我不行
至於假設、未來論? 這次不發聲就代表以後可能會被政治迫害?
那麼反過來說我也可以合理認為今天這件事件,會讓國際因此認為台灣人出國看大象,其實多數是要預謀犯罪,為了避免介入糾紛,有點懷疑就拒絕入境好了
不然就恢復早期的簽證制度,你想來?就來面談...........
這樣影響的是多少善良百姓的權益? 就為了這幾個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