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關於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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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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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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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ls2
立法院雖然是立法機構,但法律的草案主要應是由法務部提出才對,再由立法院通過

其實立法院自己也可以提案。
立法院裡面有各種委員會。例如國防委員會,交通委員會。
各委員會可以提出修正方案。如果有需要過程中會請行政單位參與。

我家也是詐騙受害者。
舍妹領有殘障手冊,算有多重障礙。
雖然日常生活還可以,但去面試人家一看就不會想用。
甚至也有說得很直接的。只好去僻護工廠工作。
微薄的薪水加上家人補貼。好不容易存了十來萬。
結果一通電話就把錢都騙走了。當下報案至今也好幾年了。
跟家裡多年前遭竊20幾萬金飾一樣完全沒有後續。
舊 2016-04-16, 11:00 A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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