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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ns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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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16
可以增訂一條法律:
中華民國國民於國外被警察憲兵檢察官以詐欺罪名傳訊者,
回國入境即視同中華民國法院宣告死刑判決確定,並立即執行死刑

保證從此以後一定不會有詐騙集團了
舊 2016-04-16, 08:15 AM #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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