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引用:
作者csh238
犯罪地不在台灣,也不在邦交國,檢察機關要怎辦?FBI也沒這麼神


FBI很神的, 另外, 對岸剛給台灣上了一堂課: 你有犯罪事實而我們想辦, 就會辦!

所以真的! 真的有海外犯罪的, 台灣逃出的, 甚至台灣境內好了(請參考我前面論點)~

如果對岸有意願, 乾脆通知他們處理吧! 你能眼睜睜看台灣淪陷成為犯罪者天堂?

好把, 台灣境內講得太沒骨氣的感覺, 但這種最終選擇是怎麼被逼出來的? 能理解嗎?
     
      
舊 2016-04-16, 06:26 AM #58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rstorm-2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