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才要問
在這種軍民混用的機場,空軍"高級值勤官"扮演甚麼樣的角色,插手飛行安全判斷合適嗎?
他算不算ATMP裡面述及的"航管單位"?
塔台督導一直爭取02跑道的使用權是瘋了嗎?
這邊有一個案例....飛安會的改善建議有哪一點要空軍配合執行的?
整個系統的運作不都是航空公司民航局在運作和改善的....
遠航FE025
馬公塔台允許走02跑道,2分鐘後告知西南天氣系統逼近,風場紊亂請其注意。
第一次降落,機組員發現順風過大,重飛及請求加入進場航線
第二次降落,飛航組員均先後呼叫煞車踩不住。航機隨後超越臨時跑道末端燈,停止於距臨時跑道末端燈後約328呎(衝出跑道)
飛安改善建議計5項
「遠東航空公司」
1. 加強飛航組員進場時之狀況警覺、操控權轉移之標準操作程序、落地順風限制及重飛規定之宣導與訓練。
2. 加強飛航組員與航管通話時必須使用正確術語之訓練與宣導,避免與管制員間產生誤解。
3. 重新檢視航務處人員之聘僱狀況,以符合航務相關手冊之要求等3項。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4. 督導遠東加強飛航組員進場時之狀況警覺、操控權轉移之標準操作程序、落地順風限制及重飛規定之宣導與訓練。管制員於改變航空器進場方式時,應考量不同進場方式的安全性,以及駕駛員改變進場方式所需之程序及時間
5. 另應依據飛航管理程序選擇使用跑道等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