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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twnzen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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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emon
又是餿主意一個

政府所有程序都是會有限辦期限的
要逾限辦期限是要寫明事由的,無正當理由亂拖不怕國賠嗎


您忽略了.官是免費的.有的是法制專員撰寫事由.
(前朝不是幫遠雄掰了很多延期理由了?)
舊 2016-04-15, 02:53 PM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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