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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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MPEP
MPEP
當初的契約處處護著遠雄 讓非法的變合法
擺明就是要堵死後面所有的路 讓遠雄爽幹爽拿
問題是 約都簽了 還能改嗎? 然後一堆人說合法就是對
我這樣講啦 你女兒要嫁老公 婚前跟老公簽約
結婚成功 女兒要給他100萬
婚沒結成 女兒還是要給他100萬
誰合法誰非法?
女兒不給錢當然是女兒非法
問題是 你會不會覺得這錢給的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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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jijerwang
你女兒長得跟如花一樣,不送個100萬嫁妝,你以為會有人要嗎?
照照鏡子一下,有人要就該偷笑了.........不要嫌東嫌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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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真的有女兒.....你不就算是公然OO
罵人馬英九都會被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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