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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ne Cr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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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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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gdrs
台灣的法已經很重了,詐欺罪的5年,而且可以一罪一罰
這種常業詐欺的,就算一案判一年都可以關到20年以上,重點在台灣的法官願不願意判

這件事的問題根本不在於那些人有沒有詐欺,而是中國沒有走引渡條例


沒錯台灣不是沒有重判詐欺的法理依據,
兩岸也不是沒有司法合作的機制跟前例.
     
      
舊 2016-04-15, 01:22 PM #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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