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採取公開「吊死」的方式,執行者就是受難者家屬,如果受難者家屬沒膽,可以請別人代勞。
真的!今天只要從台北到屏東,每個縣市吊死10個人,犯罪率保證立即下降。
只是!歷法的歷法委員搞不好私底下也是專搞偷雞摸狗的勾當,要他們立這法,不就自己掌嘴,有可能嗎。
所以,結論:全台灣人民起來「隔命」,把現在的所有歷法委員通通廢除,所有檔員也通通撤掉,全新的人上台,全新的法令。說穿了!像國父一樣,讓同一塊土地變成完全另一班人治理才有可能。
現在換黨、換人通通是破西裝補洞策略,無論怎樣補,仍然是那套西裝。
現在不必想用補西裝的方式,而是採取換西裝的方式。當一個全新的國家起來,讓現在的正腐棺員通通下臺。
新的國家起來,當務之急要處理幾幫人:
一、貪棺(款項定在超過5萬元)
二、詐騙與強盜(次數定在1次)
三、販毒(數量定在1次或10公克以上)
四、黑道(條款定在只要參加黑幫)
五、外遇(次數定在2次記錄)
以上幾幫人,如果能一夜剿滅,則台灣還有救,否則...沒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