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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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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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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惡蟲
事實上我查過了。

因為這14人在大部份報導中都沒有提到他們的真實姓名,最後在一篇刑事局的新聞稿中找到一位疑似主嫌的姓名,以該姓名查詢,查到一件被告有三十多人的詐欺案,時間差不多,犯罪地確實在菲律賓,最後判決確定結果是其中只有三人獲得無罪,其餘人均判有罪,刑期最重的合併應執行刑8年。

所以我才問,想知道是我查的不是同一件,還是網友搞錯了,而看你的回復,應該是你們搞錯了沒錯。

嗯,忘記跟網兄們先道個歉,是我弄混了案子
輕判的是 0311 那個專案的結果,最近都在搜菲國上次把人送回去中國的案子
所以弄混了,真是對不起
 
舊 2016-04-15, 12:27 AM #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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