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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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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朝跟熊熊都嘛是老江湖了,老實說能抓到違法的把柄才意外
老江湖的合約中最常見的不就是幾百億工程中違約或是違規就重罰你個2-3萬
台灣明顯不合理但不違法的bot案或是有違法但也沒轍的案子根本沒間斷過
美河市有沒收廠商利益卻故意造假圖利他人的官員,你相信嗎?
上百億的案件幾位首長都沒深入了解,僅交由分層負責給下面來執行?
我就沒遇過這種老闆!還記得第一個工作在券商當總務,有一天因為購買桶裝水的簽呈
被董事長叫去問,說我單位寫錯了一桶應該是五加侖才對吧~怎麼會是五公升
如果連幾百億都不用瞭解關心一下,這樣我還真不知道市長要幹嘛?
這個做到還抓不到把柄,沒著力點來懲戒廠商就姑且不談
遠通etc案呢,從頭到尾,開標、驗收、附屬合約問題不斷
結果還不是什麼都沒事,罰款也不用繳,拖到大家都麻木了
所以大巨蛋案一開始就注定了,除非奇蹟出現否則
1.要嘛就是大家繼續裝死麻木當作沒看到,氣一氣就算了,反正都這樣了
以後百貨商場開幕,來個盛大開幕打個折大家就忘了
2.要嘛就是強硬表態,你要這樣搞,我就他媽的不給你做,然後只能在不給你做的前提下選擇一個損害最小的方式來期望傷害別太大。
就眼前單一案件來看,2是傷害最大、傷害最明顯的選擇
但如果就長遠來看,我就不這樣認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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