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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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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3
引用:
作者惡蟲
事實上我查過了。

因為這14人在大部份報導中都沒有提到他們的真實姓名,最後在一篇刑事局的新聞稿中找到一位疑似主嫌的姓名,以該姓名查詢,查到一件被告有三十多人的詐欺案,時間差不多,犯罪地確實在菲律賓,最後判決確定結果是其中只有三人獲得無罪,其餘人均判有罪,刑期最重的合併應執行刑8年。

所以我才問,想知道是我查的不是同一件,還是網友搞錯了,而看你的回復,應該是你們搞錯了沒錯。
嗯,有落差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604120394-1.aspx
引用:
14名台籍嫌犯與在台同夥共21人,經桃園地方法院羈押庭審理後,裁定收押20人,1人交保。對於14名台嫌,法院一審依詐欺罪各判處8年2月到4年9月不等有期徒刑。 不過,案件上訴後,法院二審認為部分證據有瑕疵或有事證無法證明,改判其中2人無罪,其餘被告則分別被判處3年8月到1年4月不等有期徒刑,全案定讞。1050412

那算重判還是輕判就交給大家瞧瞧了
     
      
舊 2016-04-14, 01:06 PM #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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