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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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惡蟲
事實上我查過了。
因為這14人在大部份報導中都沒有提到他們的真實姓名,最後在一篇刑事局的新聞稿中找到一位疑似主嫌的姓名,以該姓名查詢,查到一件被告有三十多人的詐欺案,時間差不多,犯罪地確實在菲律賓,最後判決確定結果是其中只有三人獲得無罪,其餘人均判有罪,刑期最重的合併應執行刑8年。
所以我才問,想知道是我查的不是同一件,還是網友搞錯了,而看你的回復,應該是你們搞錯了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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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闡述意見, 這判得太輕了, 當然本身不是專業人士, 但個人對於詐騙很嫌惡.
能這麼猖獗的犯罪活動, 我想不是法規有問題, 就是判決有問題, 這論點絕對沒錯~
台灣管不好這類事情, 中國不出面也有其它受害者會出面, 自己國人作亂還是認命點!
時間找晚的問題, 就譬如海盜惹到北極熊, 之前說過中國會派人萬里追殺不是開玩笑的.
總之~ 這點我還蠻欣賞對岸的. (犯罪都那麼輕判了, 我闡述意見應該沒關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