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 "什麼都招了"~
包含不是你幹的事都"得"招~
警總的"中國式科學辦案"~
台灣人大概覺得對岸水平比不上吧?
江國慶案是軍方有破案壓力下的產物~
台灣警察更不必說 隨手一抓都是"中國式科學辦案"
連這幾年來都不怕找沒例子~
中國公安呢 "台灣同胞"在其眼中 那是賤民中的賤民~
就是基於這個原因~
所以我反對將任何台灣民眾引渡至中國"受審"~
除非我方調查結果 確實罪證確鑿~
隨便講個幾句 捏造或誤用幾個罪名 就想把台灣人拿去給對方"刑"~
這種事除了台灣法務部認為可以 能信任對岸的司法審判制度~
如果我是這幾個被綁去民眾的家屬 恐怕擔心的絕不只是"認罪"~
而是"認你沒做過的罪" 或本來你只幹一件 把其他十幾件一起推給你~
就算有疑點 台灣方面誰敢講話? 法務部? 那群寄生蟲文官法匠?
在台灣都跟垃圾一樣了 還敢去跟對岸叫板? 想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