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沒問題
不是我來鬧場…
是我發現一開始這邊就錯掉了…
除了你一廂情願的認定?
誰不是一情願的認定?
如果是兩情相願的認定,那在這邊吵個屁呀?
欲加之罪何患無詞?你這時候就加罪了。還何患無詞?
A:颱風假我覺得最有趣的是明明只影響到公務人員
結果一票人都拿勞工當擋箭牌
Q:法令到你手裡就有兩套標準?
A:原來公務員上班銀行跟股匯市要跟著開?
不去做的原因你可以問一下張閣揆
Q:原來公務員上班銀行跟股匯市可以不跟著開?
不去做的原因你可以問一下張閣揆
既然有兩套標準這問題就應該問你,怎麼會問張閣揆?
A:股匯市因為休假而補回來又不是沒有前例
我對於颱風假補不補班課,只有一個觀點,那就是不要拿勞工當擋箭牌
你就不必替我說話了
Q:原來股匯市跟公務人員不是勞工?
不拿勞工身份的事實而拿職業做擋箭牌?自以為高人一等?
A:要建立全國一體的標準可以讓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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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4開始腦補?
那你這種在Q的部分開始偷改文字的行為算是啥?
#1048 這才是腦補的範例
引用:
作者沒問題
今天這不是行行好或歇歇的問題…
這是如果你的邏輯一換就出問題,那就是有人用了一個高明的話術來避開對自已不利的立場。
對手的做法就是用一個「事實」這兩個字來偷換別人的概念,又用自已的觀點來證明一個普遍會矛盾的論點。
事實是只要有人用「事實」這一詞,就沒有對錯。經驗也是一種事實,法律也是一種事實,身份也是一種事實,職業也是一種事實,階級也是一種事實,事實本來就沒有對錯…那你證個屁呀…
而他只要再用一個「技術性」一詞,就可以逃避最後市府員工也是「法律上認可的」勞工的事實。
他只要把這個問題全推給一個不相關的人「張閣揆」或是他的「對手」,自已就可以不證自明?
所以勞工局是不是市府的一部份?他跟本沒回答。
那「自已人」這個問題就不必再解釋,無限loop。
所以到這裡,除非是職責或職業之故,不然一體放假就應該是法律上只要是勞工都平等,而且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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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倒底誰問過我勞工局是否市府的一部分?
這種把"經驗也是一種事實,法律也是一種事實,身份也是一種事實,職業也是一種事實,階級也是一種事實,事實本來就沒有對錯"偷換成"自己扭曲.偷改他人對話"的行為也能都做事實
事實上我國公務員跟勞工在法律上就是兩種身分,諸多法律條件是因為身分而非職業而有差異
不過對於只要靠扭曲他人對話,不提供任何事實做佐證的閣下來說,論證就是單方面要求,然後神自嗨自己沒問題的邏輯而以
ps.這串裡連對方的文字都可以偷改就可以看出來到底是誰對事實愛怎麼說就怎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