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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ne Cr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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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ne Crab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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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小肥羊
花了20分鐘,的確慘電各部會,凸顯沒人專職分析三地的法律,給第一線執行人員與長官參考,但是黃國昌你電完了,就不能好心一點順便把你看完的法律條文,直接告訴大家肯亞是怎麼寫的,還是你根本也沒看,反正我就是要電人,你們照我的意思辦事???真沒效率的質詢,算了反正台灣人就喜歡這樣的開會,各公司上級長官不都是這樣罵下屬,罵晚了,還是什麼解答都沒有

至於台灣的法律,規定在引渡法第6條,在這篇14F我就引出來


我前面也覺得委員既然知道答案,那賣關子幹嘛?
後面影片才知道原來是因為明天還有一場委員會,
Round 2, 就跟他今天說他不公佈法務部扯後腿的案子是哪個,
假如他真的有所本,那就是明天用來打臉說謊官員用的大絕.
不管黃委員的立場或是法律見解是否正確,
我只希望這些部會今天晚上會做好準備不會明天再因為狀況外被打臉.
舊 2016-04-13, 04:27 PM #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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