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傳說
那是因為你搞懂法律邏輯
加上這條款太明顯所以你覺得怎麼會有人簽這種條款
但是實際上很多合約條款都是回避責任
比如說在公司當福委和旅行社談員工旅遊
旅行社的合約條款都在寫公司違約時要賠多少錢
怎麼都沒有旅行社方面違約時的責任與賠償呢?
又比如找仲介買房
有多少人仔細看過斡旋書或要約書的條款?
甚至連現況說明書填寫不實時
都可能拿仲介/賣方沒辦法
萬一是簽完買賣合約後才發現問題
仲介搞不好還會變臉嗆聲
「管你買不買,反正買賣合約簽了,你就是要付仲介費!」
這也是我對版上一些人老喜歡叫人自己打官司很不以為然的原因
沒上過幾堂法律課的升斗小民
憑什麼認為自己堪比執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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