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傳說
不一定
類似這種條款
只是該條款無效而已
合約的其他部份還是有效的!!!
重點是如果一開始沒防範
中招還是要跑法院總是麻煩
所以簽任何合約前
花筆錢給信任的律師審過會比較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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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綺會有意無意的提到他們有"律師".
但是因為在準備狀還有很多內容上,我都覺的這個那有可能是"律師"寫出來的.
現在連合解書上都有這種內容,真的很疑惑是那個"律師"那麼專業?
另外康綺會有幾個手法,也請被告要小心...
1.不到合解室談,然後要私底下去合解
這點我非常不建議,直接在合解室合解,當場就可以把內容打成單子,然後直接處理掉,就已經有法律的效力了,私底下合解,就有很多奇怪的事會發生,如正常上面那種不合理的合解內容出現,另外康綺何時送出...這些未知數..即然光明正大,為何不在合解室談...
2.第一次談後,如果康綺提出的條件你不同意時,還會跟你說,下次合解的費用就會愈來愈高,然後動不動會提到律師的存在,目前在我國的法律裡,除三審外,並沒有律師費要對方付的情形...總知會拿些"理由"那你覺的他開的"費用"是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