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凱旋新境
不用印討論區的內容
法官或檢察官只想看「無罪判決書」或「不起訴處分書」
因為那可以幫他省很多力氣,只要把人名換一下就可結案
或者把你查到的相關案件案號做成目錄提供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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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反正康綺應該會印出來講我的壞話...我可以省下印的紙.
3月7日,寫信詢問澳洲naturallife原廠
http://www.naturallife.com.au/
感謝網友幫我翻譯成英文詢問原廠是否康綺有限公司有其授權
一直到3月17號再度開庭時,我一直沒有收到原廠的回信.
結果竟然變成康綺有限公司當庭提出我詢問的這封信件,說昨天3月16日原廠回信給康綺,告知原廠認為我們台灣罰則太低,然後當成證據拿給法官(所以我的E-MAIL 10天才讓原廠收到,而且還沒回覆我相關問題,反而是回成討論罰款太低然後回給康綺,很神奇的一封信件)
為何會寫這封信去詢問原廠.
1.因為康綺提出偽證(說9張圖的估價製作費是45萬元),連那麼明顯的假證據都敢拿出來,還有什麼不敢.
2.跟我聯絡同樣被康綺告的,因為商品不同,同樣寫信詢問原廠時(跟我的是不同原廠),原廠有回覆,是回台灣目前並無授權經銷商,所以告知我,一定要去詢問原廠看看.
當庭我才要求,請法官查證康綺有限公司提供的這份授權書是否是真的.
PS:一直到現在,我還是沒有收到這間公司的回信,只要原廠有回信,我根本就不會要求查證,沒回信,就覺的很怪,是否真的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