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柯政猛於虎
瀏覽單個文章
salfonxma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引用:
作者cocola
那要問問你自己撕破臉的定義是啥 ?


從市政府扯到立法院 ?
還真會扯...
位階是一樣的 ???


壓倒性的法案是哪些 ?? 沒通過會怎樣 ? 悖離民意 ??

廣大興...立院誰會反對 ? 你還要繼續鬼扯 ??

鬼扯的不就是你嘛

用合作過來判斷是不是自己人,後面又提個撕破臉,還要問我?

不要立法院等級的話,市議會也有一樣的情況呀,我還可以限定在台北市議會哦

很明顯就是你先提自己人說,然後又一路追加限定條件,偏偏那些鬼扯蛋都經不起檢驗
舊 2016-04-07, 11:26 AM #86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alfonxma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