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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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michaelweng
人家告的是侵害著作權
這重製圖片是事實,並非誣告
至於這個重製行為有沒有侵害到對方權利,油法庭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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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有經銷原告產品的事實,以一般商業慣例使用其商標/圖示應該還在合理使用的範圍之內(著作權法也有合理使用的規範  ),但是原告為了其利益,在庭上否認此事實,如果原告真的具結,被告是可以主張原告誣告或偽證的,如果原告拒絕就此具結,被告就可以主張排除原告的說法,那這個案子自然就告不成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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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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