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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ist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861
引用:
作者JING FENG
這件案子最煩的不是原本案子本身.
而是康綺有限公司一直扯謊,來圓其45萬元的賠償金合理化...
然後就一直扯有的沒有的,有趣的是,還因此做了假證據"估價單"出來.
(真的不知道能不能拍出來讓大家看看,這竟然還當成證據拿出來講)

已經有直接在庭上跟法官說,這9張圖,不可能有45萬的價值,要求鑑價,費用可由我這裡支付,法官有說,會直接依正常的費用的估算.


最開始都是估價單沒錯可是最後就是要有發票
沒那種公司花到45萬了還不拿發票來報開銷
可以要求出示發票當證據,有一定查的到
如果沒發票可以要求把起訴書的估價單和金額刪除
若真是不提供發票供檢視,那就看誰的報價單檢舉國稅局查稅了
舊 2016-04-06, 01:04 A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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