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金蛇纏沾手
New Member
 
金蛇纏沾手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超時空要塞
文章: 5
引用:
作者SKAP
走路也會被撞死

那乾脆連走路都禁止算了

所以說前面有些人的邏輯很無言

有些人的邏輯...只要會被汽車撞的都很危險
可是如果換成是兩輛汽車追撞卻又不覺得危險
搞得我好亂啊
舊 2016-04-06, 12:52 AM #2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金蛇纏沾手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