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redring
著作權是無法量化的,基本上有點藝術品的感覺
要真正有力的說服法官,就拿這幾張圖,花一點錢找3-5家設計公司
具名報價,大概設計這樣的圖,成本要多少
試著說服法官,但法官不一定會採納。
還有可能會有逞罰賠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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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案子最煩的不是原本案子本身.
而是康綺有限公司一直扯謊,來圓其45萬元的賠償金合理化...
然後就一直扯有的沒有的,有趣的是,還因此做了假證據"估價單"出來.
(真的不知道能不能拍出來讓大家看看,這竟然還當成證據拿出來講)
已經有直接在庭上跟法官說,這9張圖,不可能有45萬的價值,要求鑑價,費用可由我這裡支付,法官有說,會直接依正常的費用的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