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XL
對, 基於租金的理由, 既然是租賃關係就應該收取合理的租金
如果說該產業是一種新興產業需要扶持, 我認同像台灣一些科技產業享有初期一些減免
實體書店既不是新興產業,也不代表文化傳承, 那為何要有租金減免?
你說柯p格局小, 這點我認同 他常做一些見樹不見林的決定
但是 單就這件事來說, 這決定並沒有錯
如果不考慮商業, 而是用規格來限制廠商競爭, 那就是綁規格
這在標案都是常見的手法, 你以為中山地下街真的是為了建立書香社會?
我是懷疑後面沒那麼單純
市立圖書館是公家資源
而中山地下街的書店是交易行為
開店做生意為什麼不考量商業?這個我不懂
在商言商 哪個人要把你家的店面便宜市價五分之一租給我?
還是你願意用市場行情三分之一的薪水幫老闆做事?
就事論事, 不要以為看到柯p就反 他不是每一件事都對, 同時 也不是每一件事情都錯
事情對錯並不是媒體講了算
藍的有辦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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