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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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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73條是這麼寫的....

引用:
第 273 條 當場激於義憤而殺人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至於要判免刑或6個月以下(包括易科罰金或緩刑)甚至是6年11個月又30天就是法官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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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舊 2016-04-03, 12:16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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