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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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現在有死刑, 問題是實務上不執行
廢死聯盟會靠邀, 所以司法系統不執行死刑
改成鞭刑, 台灣社會不會又有"人權團體"嗎?不會靠邀嗎?
該判死刑的不判, 該執行的不簽
法官與司法體系官員集體藐視法律...., 並不是改成鞭刑就會變好
尺是歪的 如何有辦法拿著歪掉的尺畫出直線?
尤其樓主要考慮一件事: 死刑往往是罪大惡極, 所以人數相對少
而鞭刑 如果以新加坡的標準來說人數眾多
鞭刑在台灣實施的反彈 絕對大於死刑, 因為符合被削的資格 人數不少
死刑都沒有辦法確實被執行, 鞭刑就不用想了
我研究過一下鞭刑, 其實也沒有很公平
因為我記得不打女人/老人, 所以 沒有死刑..... 你還要另外研究個替代方案 有公平嗎?
並不是女人就沒有罪大惡極, 老人也可以是壞人, 怎麼辦?
所以說用"替代"的方式, 實務上會有問題
我個人建議:
1.死刑要保留, 鞭刑要加進去
2.死刑有三年的時間緩衝, 有冤情也就是三年讓你去翻案, 時間到就自動抓去打靶
政府讓部長決定要不要違法, 實在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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