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該引入鞭刑的時機了
尤其是這類因為吸毒、酒駕、詐欺、聚眾鬥毆之類累積出來的反社會的人格
進而欺凌、侵犯、危害更加手無寸鐵的弱小
鄭杰不怕死,若逃過死罪,改以鞭刑懲教,能不能矯正?
黃麟凱只想逞獸慾,複數殺人,在等待死刑之前以鞭刑抵換經濟賠償,能不能警惕?
葉冠亨就是管不住自己,用鞭刑來加強自我管理,能不能見效?
張彥文.....我不想補充了
酒醉、吸毒、竊盜者初犯按現例處罰,再犯者鞭刑,三犯者搭配牢獄加倍鞭刑,會不會收斂?
每週從監獄拉出來鞭一下(只要1下),下週再從監獄拉出來繼續鞭
有沒有可能三年後監獄起碼空出三分之一??
這個國家一直缺乏的是
對受害者/被侵害者人權的尊重、保護與維護,與事後的輔助與引導
至於加害者永遠都不需要擔心會有任何權力上的缺損,因為永遠都有一撮腦殘的立委、法匠、狗官和別人家小孩死不完的廢死倡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