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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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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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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d61s
果然ptt還有人檢討店家,質疑店家公審學生心態可疑

做錯在先還說是我我也會不爽掛電話啊
還有人說為何不先通知學校

都幾十歲大人了自己敢弄別人,別人還要顧你顏面先通知學校?
學校是遮羞布還是監護人啊?
大人了說這種理由自己都不會不好意思

PTT誰都可以注冊,簡單說是屁孩當事人自己上網作平衡發言也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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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6-03-28, 12:59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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