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D3STYPER
你誤會了, 我要表達的東西就是, 媒體報的講法就是警方給的講法,
警方的敘述大概就是筆錄內容, 這種非現行犯當場抓到,
基本上都去找過律師才去投案作筆錄.
你覺得那個叫真相嗎? 真的有這麼蠢的故事嗎? 去夜店被打兩三次然後剛剛好有自動手槍,
這故事編的有他媽的夠蠢.
死的都死了, 死掉的連發言的機會都沒有, 話是活人講的.
BTW, 我的確也列管過三年, 這並沒啥了不起, 這幾乎等於前科,
我只是想告訴你, 媒體寫的真的看看就好,
還有就是,
別那社會邊緣人有太多瓜葛, 那怕是一點點糾紛,
因為有些人真的沒啥好失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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