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hengjer
沒有刑責,但是可能要面對民事賠償,
運氣好不用賠,可是要經過長時間的煎熬,運氣不好賠錢又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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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過的醫學倫理 確實是這樣子沒錯
想起數年前 一個熱心國中生同年數載幫一個患有先天性疾病以致行動不便的玻璃娃娃
背上背下...不小心跌倒後來那位身為同學的玻璃娃娃死了
同為玻璃娃娃患者的哥哥堅持提告 害的那位國中生要賠上200萬(?)
後來在與論壓力下 才收回告訴...
君不見在公眾場合 就是醫護人員絕對不會穿上[職業]服飾
就是要讓人家不知道啊~
其他職業大概沒這種顧慮
哈哈哈 (真是苦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