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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吧魔王大人
*停權中*
 
打工吧魔王大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4
您的住址: 某個不大不小的島
文章: 628
引用:
作者d61s
重判是因為他惡性重大無誤

被對方毆打2、3次而已就去弄來一把槍,臨時找了兩個朋友負責接應,
然後當著300人的面,朝頭部行刑式三槍,再朝背三槍,跳上車逃逸

你相信這個人,還有他朋友,是單純的善良老百姓拿鋤頭反擊?


逼狗跳牆,你不弄死他,你會死更慘,搞不好還要全家陪死。
這種事應該判 功過相抵, 關兩年。

如果他可以多殺幾個角頭老大,就免刑。
這才叫轉型正義。

為民除害判無期,真的是鬼島。
舊 2016-03-21, 07:09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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