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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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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引用:
作者supstring
要是真的是拿「鋤頭」反擊…死的會是誰?!
還是他應該要請警察去抓黑道?!

鋤頭只是象徵式的舉例

一般善良老百姓能說要槍就弄到槍嗎,顯見不是
再來,他必須要弄槍是為了防身嗎,顯見不是
最後,要弄槍去當眾行刑槍決是為了什麼? 只為了曾被對方毆打2、3次...就這樣??!
有這樣的人住我隔壁,會比黑道更讓我害怕

他被毆打當然可以報警,如果覺得這是小事報警也不能成案....所以朝對方開六槍是善良老百姓的義憤反擊?

當然你也可以說搞不好這黑道平常就魚肉鄉民,作威作福,所以行兇者替天行道
但這些跟本報導及本判決的內容無關,不能兩碼子事弄在一起講,
起碼目前看到的資料並未顯示兇手除了被毆打2、3次之外,有曾受到死者什麼不堪或不人道的對待

引用:
作者機油大盤商9
在三百個人面前噴掉人 講難聽點就是要大家知道的了 這跟當年槍殺台北市議員一樣 某種程度就是要讓大家知道的 才選在婚禮動手一樣 不然選在停車場或是跟人家在泡茶再動手某種程度上還安全一點

所以被捕後又全力配合警方偵查 其實也跟義不義氣沒啥關係了~~~


也是,頗有一戰成名天下知的意味
舊 2016-03-21, 06:02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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