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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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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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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傷害要件之一

「毀敗一目或二目之視能」

白話就是指已喪失功能
短時間內卻復原了,當然是要再議
但故意傷害罪什麼的不會消失吧,只是少了"重傷害"而已

而且被害者自己又撤告了,這更是一大重點啊
 
舊 2016-03-17, 09:16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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