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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Toluba
就好好來討論你的邏輯!
我問你,無照駕駛能不能在路上開車?
照你的邏輯,通行權不受影響,那就是可以囉?
看看這條
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1萬2,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第1款:「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器腳踏車」。
第3項:「未滿18歲之人,違反第1項第1款或第3款規定者,汽車駕駛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禁止駕駛耶!?你不是說有通行權,為啥會被禁止駕駛???
然後基於「通行權」是一種通行允許,「路權」則為基於該允許下,所建立起保障用路人本身的法律概念,也就是沒有「通行權」就沒有「路權」
所以用你的狗屁邏輯來講,無照駕駛就是沒有「通行權」也沒有「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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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至今都還沒意識到你所謂"用我的狗屁邏輯來講"指的是你對我的話/邏輯所做的理解/解讀?
你至今都還沒意識到你所謂"用我的狗屁邏輯來講"指的是你對我的話/邏輯所做的理解/解讀?
你至今都還沒意識到你所謂"用我的狗屁邏輯來講"指的是你對我的話/邏輯所做的理解/解讀?
我一整段好好的話/邏輯,在別人看來正確無誤,別人也沒有解讀錯誤,為何用你的邏輯來解讀就會有誤? 如果是我邏輯有誤,為何Quaker2013不指正我,卻指正你?
你所用來解讀/理解我的話的邏輯,是你自己的邏輯,不是我的邏輯
我的話用我的邏輯來解讀,其邏輯無誤
我的話用你的邏輯來解讀/理解才會發生錯誤
請問是誰的邏輯/理解有誤?
為甚麼別人解讀我的話/邏輯,就不會生這種邏輯錯誤/誤讀? 就只有你會發生這種狀況?
有通行權(用路權)歸有"通行權(用路權)"(優行通行權則是另一回事),但你無照你可以走路通過啊,這就是通行權,你到現在還搞不懂"有通行權和能不能靠駕駛這方式通過是兩回事啊"?
有沒有通行權(用路權)和能不能駕駛通過,是兩回事,你雖有通行權(用路權),但因無照所以不該駕駛通過,所以你無照卻駕駛通過,被抓到本就該被罰無照駕駛,從你這問題就可看出你的質疑完全根基於你認為有用路權就能"駕駛通過"這天大的邏輯錯誤,有用路權和能不能駕駛通過完全是兩回事
然後你接下來基於這種錯誤邏輯/無知所導出的質疑(用你的邏輯所解讀出的"無照駕駛就是沒有「通行權」也沒有「路權」")就也跟著錯了,因為其完全根基於你的邏輯/理解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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