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ite Member
|
這個在台灣不算完全合法,游走邊緣地帶
可能會被抓,若被開單罰錢成立也白做工
錢沒賺到還要夾在中間......
UBER在台違法遭罰提告 交部首度勝訴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0160217/797494/
引用:
UBER在台違法營業遭法院認證違法,公路總局表示,法院今年1月7日針對個人車駕駛加入UBER載客,認定違反《公路法》,不但是首例,更具有指標性意義,是由法院確定UBER營業行為的確有違法事實。
UBER自2014年9月到今年2016年2月15日止,已遭交通部公路總局對UBER公司和個人車司機開罰4825萬元,其中對UBER開罰268件、罰款3650萬元,對個人車駕駛開罰271件、開罰1175萬4千元,UBER公司採取邊繳罰款邊提行政救濟,並找了6人律師團隊和交通部公路總局打起官司,其中對UBER公司開罰的首批罰單去年11月交通部因取締時間地點不夠完整遭判敗訴,交通部退回罰款,並撤回所有罰單後,補足資料全面重新開單。
另首批對個人車載客的UBER司機開罰案有4件則維持訴訟不撤回,今年1月7日遭法院認定的確有違法,除了其中一件同一駕駛開罰時間過近撤回,其餘3件皆認定有違法事實,判交通部勝訴,成為交通部開罰UBER案勝訴首例,該3件罰單共15萬元。
公路總局表示,去年11月是因法院認定罰單程序不足,認為時間地點需要補足資料,並非認為UBER公司未違法,當時因為保護檢舉人資料未提供,但今年1月4日後全面撤件並重新開單,如今另一案訴訟被法院認為的確有違法,是首件對違法實質內容做出判決,具有指標性意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