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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安說他要回台灣過年 遺言已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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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ne Cr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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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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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teraflare
健保財政本來就是議題
對於國民的資格有健保審核
1. 繳納所得稅(或評估不必繳的) 2. 合理健保費用(如果全國各種地下經濟為算入的財源也包含)
那國民享受這樣的資源確實也是一種合理改革的方向
地下經濟如果能統計那就不叫地下經濟了...
但我確實認同
1.在台納稅才可納保
2.持續交費才可使用
頂多訂一個留學生及低收入戶例外條款.
當然留學生身份必須查驗,
低收入戶資格也必須查證.
2016-03-13, 04:27 PM #
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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