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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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aristocrat
黃色那句有沒有看到,那句甚麼意義你到底懂不懂?
上面第二段就是在講路權中的優先權概念,
但是第一段從黃色那句開始,他在寫甚麼你到底有沒有看懂?
沒有用路這個基礎原則,又何來的路權優先與否?
拘泥於一個名詞,把它狹隘化並無限上綱,又不願去了解其背後的意義和原理,
從頭到尾都只會搞這種低級的文字遊戲,
而且還是文字遊戲中最低級的字面意義
去找法官教你吧
若不是之前Quaker2013兄一席話戳破你的誤解和無知,
你還不知道要"歡"多久
ps:
他歡的那一大段邏輯超好笑,
有興趣的人回頭去看看來龍去脈,
就知道他鬧了多大的笑話,
我就不再詳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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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愛玩文字遊戲的,不就你嗎?「路權」?「用路權」?
好啦,我已經貼出路權的解釋,大抵來說就是:
「擁有路權的一方可以優先使用道路的權利」
換大師你來解釋一下你所謂「用路權」的定義及規範
我洗耳恭聽
另外,如果你覺得我誤解你的邏輯
麻煩示範一次,把「無照駕駛」套入下面你說的這段話
引用:
作者aristocrat
1. 非法取得的xx為非法
2. 一件事情若僅僅只是違反一堆法律中的一個條款,則此事即為非法
你依靠非法嚴重超速才能取得的優先通行路權,是合法的優先通行路權嗎?(肇事時用來判斷優先通行與否的優先通行路權,不同於用路權,樓上某些邏輯和最基本法律素養都沒有的就麻煩不要再出來獻醜了) 既然你沒有合法的優先通行該路口的優先通行路權,卻非法進入該路口並肇事,且為肇事的主要原因(甚至可能為唯一原因),那你就負起相對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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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不出來就是認同我才是對的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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