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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萬+的投保名額
即使縮到萬分之一的排外條款都訂不出來(附加同名額移轉極弱勢免醫療負擔的條款?)
行政的和立法的有必要用健保去看一下腦科了
林志玲當時墜馬衍生的爭議,到現在連一丁點變化和進展都沒有
她還是有承擔一個額度以上的稅負,一定時間居住/活動在本地的例子
現在又是一個更極端的妖例出來(類似條件的"僑胞"很多,只是相對低調過得很愜意)
這不就是某些人口口聲聲喊到震天嘎響的轉型正義
還是因為對付死人比應付活人容易太多,所以平常不出事就裝作沒看見
還是妻子出來哭一哭大家都是鬼島上的台灣人就沒事了?
或許健保仍是被高唱為無條件納保,神聖不可侵犯
但是賦稅正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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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分解』——『再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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