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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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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引用:
作者aristocrat
你認為依照我邏輯,我錯的是在"無照駕駛有用路權"這句吧?

因為我說過"一件事只要一點點違法,則這一整件事就會違法"

所以依照我上面那句的邏輯,則無照駕駛一定違法,而不是我說的有用路權對吧?

你大錯特錯了!

因為無照駕駛上路是兩件事,兩個獨立存在的權利:用路權和駕駛權

第一件事是無照"駕駛"本身,無照駕駛這行為違法,但不影響用路權,因為用路權是另一件獨立的權力及事情,故無照"駕駛"上路這行為只讓無照"駕駛"這件事本身違法,不影響另一件事"上路"也就是用路權,因為這個無照的"人"仍然有用路權,因為這是兩件事,兩個權

第二件事是用路權,這是獨立於駕駛權而存在的權力,即使無照,也可以用路

這樣,你對無照駕駛卻還有用路權的概念懂了沒?

因為他是兩件是,

你以為我說"一件事只要一點違法就全違法"...

說你狗屁不通還不相信
我講的只有單指"無照駕駛"這個行為
你想要歪七扭八的亂拆開來解釋你就請便
這更可說明你的邏輯本身就自相矛盾
想繼續耍猴戲弄笑話就繼續吧
舊 2016-03-11, 12:57 AM #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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