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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istocr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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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32
引用:
作者Toluba
引了那麼多言還不知道你自己錯在哪?
還質疑別人的學歷?


你認為依照我邏輯,我錯的是在"無照駕駛有用路權"這句吧?

因為我說過"一件事只要一點點違法,則這一整件事就會違法"

所以依照我上面那句的邏輯,則無照駕駛一定違法,而不是我說的有用路權對吧?

你大錯特錯了!

因為無照駕駛上路是兩件事,兩個獨立存在的權利:用路權和駕駛權

第一件事是無照"駕駛"本身,無照駕駛這行為違法,但不影響用路權,因為用路權是另一件獨立的權力及事情,故無照"駕駛"上路這行為只讓無照"駕駛"這件事本身違法,不影響另一件事"上路"也就是用路權,因為這個無照的"人"仍然有用路權,因為這是兩件事,兩個權

第二件事是用路權,這是獨立於駕駛權而存在的權力,即使無照,也可以用路

這樣,你對無照駕駛卻還有用路權的概念懂了沒?

因為他是兩件事兩個權,

你以為我說"一件事只要一點違法就全違法",又說"非法取得的XX即非法",還有"無照駕駛有用路權"會形成矛盾

那是因為你誤以為無照駕駛上路是一件事,故無照駕駛依照我"一件事只要一點違法就全違法"的邏輯,則無照駕駛應無用路權,你會認為我說法矛盾,是因為你以為無照駕駛上路是一件事一個權力,但他實際上是兩件事兩個權力,分別為(1)無照駕駛及(2)上路

無照駕駛讓"駕駛"這行為違法,但另一件獨立存在的事情"上路(用路)"卻不受無照駕駛的影響,

這就是我說了這麼多次的"用路權"和"駕駛權"是獨立存在的兩個權

結果是你從頭到尾都沒搞清楚,反來質疑我邏輯
 
舊 2016-03-11, 12:50 AM #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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