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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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aristocrat
在你的認知及發文中,T車是違法轉彎(因你認為其無優先轉彎的路權),且你稱其為三寶,接著你又誣指我一定也像那三寶一樣轉彎,所以在你誣指我的文字中,我等於三寶等於違法,這邏輯你都不懂?
你除了文字遊戲之外還有沒有別的花樣?
戰法律和邏輯都戰不過,就只能玩低級的文字遊戲,別再獻醜了好嗎?
無照的人依然有用路權,但若駕駛則屬非法駕駛,不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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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沒說T車轉彎違法喔~我是說T車轉彎佔用了對向車道,侵犯了對向車的路權
你可得搞清楚,懂?
另,我用字遣詞都明指無照駕駛,不用東閃西躲
既然你認為無照駕駛屬非法駕駛
然後你說
引用:
作者aristocrat
不用再狡辯,
不用再玩文字遊戲,
有沒有以下最基本的法律素養:
1. 非法取得的xx為非法
2. 一件事情若僅僅只是違反一堆法律中的一個條款,則此事即為非法
你依靠非法嚴重超速才能取得的優先通行路權,是合法的優先通行路權嗎?(肇事時用來判斷優先通行與否的優先通行路權,不同於用路權,樓上某些邏輯和最基本法律素養都沒有的就麻煩不要再出來獻醜了) 既然你沒有合法的優先通行該路口的優先通行路權,卻非法進入該路口並肇事,且為肇事的主要原因(甚至可能為唯一原因),那你就負起相對的法律責任
麻煩幾個堅持"非法嚴重超速才能取得優先通行路口的優先通行路權為合法的優先通行路權"的幾個勇敢地上法院去和法官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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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字部分顯示
在你的邏輯裡面,非法取得的權力並不算數
所以非法駕駛理當沒有用路權
但你又說
引用:
作者aristocrat
無照駕駛有"用路權",
但肇事時須依照是否擁有"優先通行路權"來判斷肇責,
你還沒砍掉重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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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要講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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