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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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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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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rror37
「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是主因,直行車超速是次因」
B車30% T車70%

所以本案爭執點在於B車是不是嚴重超速快到T車沒辦法注意
以及現場是否有視覺死角
還有T車判斷可以左轉時,B車是否已經進入十字路口
原則上T車無法判定,因為路口視線有障礙物造成死角,而T車又未依規定暫停確認...

但由於B車實在太快,三成肇責在我個人的自由心證中覺得太少...
因此我推測應是四成肇責,但我的期望值是希望能到五成。

也就是說,該路口根本不利於左轉...
從神龕到後面的電信箱,有很大一段是無法確認的範圍
從正常車速到一般路上略快的車,T車這樣轉大概都躲不過。

因此正常情形就是等到紅燈再過... (反正後面又沒車)
舊 2016-03-10, 05:25 PM #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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