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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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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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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OLDHAN
在路口超車他還是直行阿,他還是有路權的
違規超車就跟違規超速一樣,違規但不影響他的路權...
所以我前面有表示過了...

其實就是轉彎車搶快,計程車只好停下來讓行...
但機車在後面換車道所以沒有看到轉彎車。

機車錯在換車道也不看路,前有車煞停還繼續衝... (我就遇過)
但如果換成是自小客撞上去,那篇文大概就看不到了。

所以機車騎士該做的是找計程車司機作證:
該轉彎車搶先轉彎造成計程車煞停,以致機車騎士看不到該車也來不及反應。

這樣應該會變成轉彎車是主因,機車超速又換車道為次因,結果大概就是對分。
而如果有這樣的鑑定書出來,那篇保證也不會有後續...

按照那邊的情形,如果無責結案一定會貼判決書。
舊 2016-03-10, 03:24 PM #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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