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Toluba
所以你的論點在於
超速車無路權,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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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沒事來槓一下也很好. 有事就恕不回了.
先講, 你必須先知道路權, 不過就只是行使用路權力而以. 即使逆向行駛的車也有其路權.
而大部分的鄉民, 認為擁有路權就是無限上剛, 我有路權我高興怎麼開就怎麼開. 檔我者死.
但事實上這充其量只是用來判斷兩造雙方的責任歸屬成數而以
不信? 你蓄意去撞一個轉彎車, 然後咬著直行車先行. 看法院會判你占多少啪.
行人走在高速公路上有沒有路權?
若你己看到行人走在高速公路你可不可以撞死他而無肇責?
另, 行人突然間跳進車道害你撞上他, 肇責歸屬?
你會發現,路權跟本不是優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