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這就跟停止線一樣情形...
會要求暫停的情況就是要駕駛停下來確認,不是隨便敷衍一下就可以,不然如何確認無車?
當然駕駛可以辯稱"因為看不到才緩緩往前"...
但這恰好就代表無法確認車道上無車,而變成了"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
因此恰好相反,如果他有暫停確認再往前,才有資格主張視線不能及。
如果他沒有暫停,也可以解讀成駕駛根本就沒有確認來車,而是自認為沒有車就貿然出去。
因為肇事雙方都會隱匿對自己不利的事實,所以駕駛的自述其實沒有多大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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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駕駛人違法上路才是主因?
呃...好妙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