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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租屋專法 房東挫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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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d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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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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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821893
要加這一條才有公平正義
承租人連續住滿三年有權向房東以公告現值購買所承租的房屋。房東不得拒絕。
加了這條就別想有人讓房子出租了,而且這不叫公平正義,這叫[強姦]。
2016-03-09, 06:28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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